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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昌平:媒体的斗士,反腐的英雄

2025-03-21 08:10   来源:湖南名人网综合 [阅读量:692]

 

罗昌平(1980年12月27日-),湖南涟源人,历任《中国商报》首席记者,《新京报》核心报道记者、深度报道部主编,《财经》杂志副主编兼任《LENS视觉》杂志副主编。

 

2015年起,罗昌平创办优恪网。2019年创立天椒法务集团 ,同时是法经网、法律先生 、丁丁律师、万泉知本、中芈投资 、中欧法律基金会的发起人或投资人。擅长政治、财经领域的独立新闻调查,不断对社会热点事件、热点人物进行报道和评论,追踪过“嘉禾拆迁事件”“郴州官场腐败案”等,其出版过著作《递罪:政商博弈的郴州样本》《高官反腐录》。

 

2021年10月6日,罗昌平在微博发布诋毁英烈的错误内容,造成恶劣影响,经群众举报,10月8日,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罗昌平刑事拘留;10月22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罗昌平批准逮捕;2022年2月18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针对罗昌平的行为,依法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月30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罗昌平涉嫌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5月5日,罗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罗昌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5月21日,罗昌平委托代理人主动联系报社履行法院判决其附带民事判决部分,5月23日,在《法治日报》等3家媒体刊发的致歉信。

 

个人经历

 

罗昌平1980年12月,在湖南涟源出生。

 

2005年12月,出任《新京报》深度报道部主编。

 

 

2009年12月,担任《财经》杂志副主编。

 

2011年获得中国青年领袖,同期获奖者有刘瑜、汪涵、陈坤等,并作为嘉宾参加汪涵主持的《天天向上》节目。

 

2013年获得GQ年度人物,同期获奖者有成龙、贾樟柯、李亚鹏等。

 

2013年获得网易年度英雄人物,同期获奖者有伊能静、邓飞等。

 

2013年获得“清廉奖”,是这个国际知名奖项的第一位华人得主。

 

2013年腾讯新闻奖年度最佳自媒体,2014年腾讯微博年度博主,累计四次获得南方周末年度致敬。

 

 

2015年起,罗昌平创办优恪网 。同时是法经网、法律先生、丁丁律师、万泉知本、中芈投资、中欧法律基金会的发起人或投资人。天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

 

2019年创立天椒法务集团,同时是法经网、法律先生、丁丁律师、万泉知本、中芈投资、中欧法律基金会的发起人或投资人。

 

2021年10月6日,罗昌平在微博发布诋毁英烈的错误内容,造成恶劣影响,经群众举报。10月8日,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罗昌平刑事拘留。10月22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罗昌平批准逮捕。

 

2022年2月18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针对罗昌平的行为,依法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月30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罗昌平涉嫌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5月5日,罗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罗昌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5月21日,罗昌平委托代理人主动联系报社履行法院判决其附带民事判决部分,5月23日,在《法治日报》等3家媒体刊发的致歉信。

 

成就影响

 

出版书籍

 

 

《高官反腐录(编著)》,南方日报出版社,2013年

 

 

《递罪:政商博弈的郴州样本》,南方日报出版社,2010年

 

新闻报道

 

嘉禾拆迁事件

 

首发报道《嘉禾拆迁引发姐妹同日离婚》,后续报道《珠泉市场利益迷局》,《国务院常务会议问责 嘉禾五县官被撤》,《离婚姐妹同日复婚》

 

郴州官场腐败

 

罗昌平《李树彪豪赌案与郴州1.2亿住房公积金挪用真相》《李树彪案牵出郴州城建副市长》《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案牵130余官员》《“三不倒”纪委书记曾锦春倒台》《郴州“三不准”宣传部长樊甲生落马》《“生死判官”黄孝光的人命买卖》《郴州原市长周政坤被查》《嘉禾矿难曝光湖南省安监局长谢光祥》

 

 

腐败案系列

 

上海社保案

 

财经杂志封面《上海社保:危险的投资》《陈良宇案梳理》《上海社保案大审判》

 

《还原张荣坤:小商人打通上海权贵之门》《审判陈良宇》《张荣坤清盘》《周正毅案悬念未解》

 

杜世成陈同海案

 

《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落马”》《杜世成无期路与两个女人之染 》《“公共情妇”李薇案一角》

 

刘志华案

 

《北京海淀区长周良洛家族生意》《周良洛地产弊案》《北京副市长刘志华案一审》《刘志华情妇王建瑞过堂》《刘志华案起京城地产寻租》

 

李宝金宋平顺案

 

《天津政协主席宋平顺自杀迷案》《天津检察长情妇王小毛疑云》《天津大学亿元炒股案》

 

药监腐败案

 

首发报道《原国家药监局长郑筱萸被双规》,财经杂志封面《郑筱萸罪与罚》《前腐后继的药监局长》

 

军方第一案

 

《海军副司令员王守业“守业”未成》《王守业家乡随访记》

 

黄光裕案

 

财经杂志封面《“中国首富”黄光裕迷雾》《黄光裕之妻杜鹃落网》《“公海赌王”连超牵涉黄光裕案》《黄光裕案牵出公安部部长助理、经侦局长郑少东》《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接受调查》《第一落马省纪委书记:王华元被查》

 

央视新址大火案

 

《追问央视新址大火》《央视新址经济账》《央视大火再“蔓延”》《国务院八部门介入央视大火调查》《中央电视台台长易人》

 

群体性事件

 

《通钢“7·24群体事件”之殇》《建龙扩张图》

 

《瓮安“6·28”事件流变》,《李树芬遗体连夜送回老家农村》,《李树芬“干爹”谢青发被拘》,《瓮安县委书记、县长被免职》

 

社会时事调查

 

《湘潭女教师黄静裸死案》系列

 

《山西黑砖窑生态》

 

罗昌平《河北国投董事长梁云才“双规”之死》,《梁云才案公诉》,《“双规”再次收权》系列

 

《女警“双规”坠亡背后的岳阳护照批发迷案》,《岳阳公安局领导被要求集体回避护照批发案》《岳阳平江邮局金库监守自盗大案》

 

《长江堤防“造假”牵出30余蛀虫》

 

《上海一线医生薪金调查》

 

《太湖问题大堤利益黑洞》,《宜兴“八假”公司奉命转移资产》;《宜兴四星级市政府招待所818万易主之惑》

 

《清华两教师英年病逝与高校过劳死》

 

官员腐败调查

 

《深圳女公安局长安惠君落马轨迹》

 

《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前世今生》《江苏原组织部长徐国健关系网》

 

《原济南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被诉三宗罪》《吉林省人大第一副主任米凤君晚节“不保”》

 

《吉林高法13法官串案》,《吉林信托董事长张兴波案发》,《吉林市原副市长于国华被“双开”》

 

《原湘西州长杜崇烟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凤凰塌桥事故 记者采访被打》,《“凤凰塌桥案”部分责任人出庭受审》

 

《国土部办公厅原主任吕国平被双规》,《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秘书长王磐璞被查》,《原环保总局人事司长李建新被审查起诉》

 

《财政部金融司长徐放鸣获刑》,《徐放鸣案涉法国巴黎银行》《原财政部第一副部长朱志刚遭查》《财经大员朱志刚与福布斯富豪王福生税案》,《发改委海外投资审批寻租第一案》

 

经济腐败报道

 

《华融成办张桂林腐败天案》,《张桂林其人其事》,《张桂林四年“缠讼”天一烂尾楼》,《河北不良资产市场“一夜暴富”》

 

《农业部原财务司长孙鹤龄落马蓝田案》,《四厅座出演“蓝田神话”》,《孙鹤龄折翼蓝田旧网》

 

《华天集团董事长朱金武末路》,《华天酒店7000万违规担保》,《密购力元新材》系列

 

《上海大众公用年报难产迷局》

 

《潇湘电站“螳雀之争”》

 

《北京供电局长赵双驹渎职案与威克瑞兴衰》

 

《新华人寿暗战》,《一审关国亮》

 

《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王益落网》,《资本玩家魏东之死》,《“涌金系”元老刘刚受令“协助调查”》

 

财经杂志封面《冰封中国》(2008年春季南方冰雪)

 

《震撼中国》(2008年汶川大地震),《【特写】4000个帐篷的24小时》系列

 

财经杂志封面《“大部制”真义》

 

荣誉记录

 

2011年,获得中国青年领袖,同期获奖者有刘瑜、汪涵、陈坤等。

 

2013年,获得GQ年度人物,同期获奖者有成龙、贾樟柯、李亚鹏等。

 

2013年,获得网易年度英雄人物,同期获奖者有伊能静、邓飞等。

 

2013年,获得“清廉奖”,是这个国际知名奖项的第一位华人得主。

 

2013年,荣获腾讯新闻奖年度最佳自媒体,2014年腾讯微博年度博主,累计四次获得南方周末年度致敬。

 

2019年,获得微博之夜“风尚奖”。

 

 

人物争议

 

微博反腐

 

罗昌平罗昌平实名举报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涉嫌伪造学历、官商勾结等问题,被认为将成为微博反腐的一个里程碑。

 

实名举报

 

2012年12月6日,罗昌平微博实名举报现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涉嫌伪造学历、与商人结成官商同盟等问题。

 

2012年12月7日国家能源局新闻办公室有关负责表示,上述消息纯属污蔑造谣。上述人士表示,刘铁男已经得知此事,其本人目前正在国外访问。

 

“我们正在联系有关网络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正在报案、报警。将采取正式的法律手段处理此事。”

 

2013年5月12日,中央纪委宣布,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调查。

 

2013年5月14日,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经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2012年12月6日上午,《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在微博向中纪委实名举报现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涉嫌学历造假,巨额骗贷,对他人恐吓威胁等问题。

 

据微博实名认证的《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实名举报部级中国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涉嫌学历造假,微博中称官方简历称其经济学硕士、工学博士,能查到博士论文但无硕士信息,其在日本做经济参赞时经情人获得名古屋市立大学“修士学位”,但这是荣誉证书而非学位证书,刘曾请校方加“学位”字样并将“可以评价等同”改为“特殊培养授予学位”,被拒。

 

罗昌平在微博中指出,刘铁男与商人倪日涛结成官商同盟,其处级妻子郭静华、儿子刘德成在倪公司持有股份,境外收购骗贷国内银行,刘德成汇丰HSBC银行帐户10112-376762-150 加币、10112-376762-250 美元和多次收受倪日涛公司巨额汇款。

 

事件结局

 

2013年5月14日,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经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2013年5月12日,从中央纪委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58岁的刘铁男197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经济学硕士,工学博士。他1983年加入国家计委工作,2008年起出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及副主任,并于2010年12月至2013年3月期间同时兼任国家能源局局长。

 

2013年年初他仍兼任国家能源局局长时被北京《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向中纪委举报,指他涉嫌巨额骗取贷款和伪造学历。能源局当时回应指,有关指控是污蔑造谣,而能源局尚未对之前声明道歉,引起网络热议。

 

诋毁英烈

 

事件经过

 

2021年10月6日,微博大V罗昌平在其个人社交账户上转载并发表了对志愿军烈士的羞辱性内容:将志愿军“冰雕连”称为“沙雕连”。在众多网友的举报下,微博开启“禁言模式”,给罗昌平的个人社交账户打上了“违反社区公约”的禁言标签。10月7日,罗昌平把个人微博设置为“目前内容暂不可见。”军报发文谴责:长津湖战役中,有3支连队在极度严寒中,坚守着志愿军战士的荣耀和使命,慷慨奉献了自己的生命,除2人生还外,全员化作了晶莹的冰雕,耸立在自己的阵地上。人民称之为“冰雕连”,是对他们为国而战的尊敬缅怀,也是对志愿军视使命荣誉高于一切精神的崇敬。如今,“冰雕连”已经是抗美援朝战争中不可磨灭的符号,亦是志愿军捍卫祖国和人民利益、国家和民族尊严的象征。“英雄是民族最闪亮的坐标”,英烈不容戏谑!不可污名!不能侮辱!我们决不能让那些恶意诋毁英烈的人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刑事拘留

 

2021年10月8日,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罗昌平刑事拘留;同日,微博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和《微博社区公约》相关规定,对该账号予以关闭处理。

 

立案调查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网民“罗某平”于2021年10月6日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的违法言论,侵害了抗美援朝志愿军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伤害了广大人民对抗美援朝志愿军英雄烈士的特殊民族情感,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10月8日决定对罗某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违法行为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展开调查。2021年10月8日,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发布通报,对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违法言论的网民“罗某平”,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刑事拘留。

 

批准逮捕

 

2021年10月22日,据海南检察消息,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罗昌平批准逮捕。

 

提起公诉

 

2022年2月18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针对罗昌平发表侮辱志愿军英烈名誉、荣誉言论的行为,依法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一审开庭

 

2022年3月30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罗昌平涉嫌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指控,2021年10月6日9时38分,被告人罗昌平在三亚市住处用手机在短视频平台上观看《长津湖》电影和长津湖战役纪录片视频后,为博取关注,使用新浪微博账号“罗昌平”发布帖文,侮辱在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检察机关提请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追究罗昌平的刑事责任,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罗昌平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危险和影响及公益损害赔偿等民事侵权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罗昌平及其辩护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代理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罗昌平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等旁听了庭审。

 

一审宣判

 

2022年5月5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罗昌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承担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0月6日9时38分,被告人罗昌平在三亚市住处用手机观看《长津湖》电影和长津湖战役纪录片视频后,为博取关注,使用新浪微博账号“罗昌平”发布帖文,侮辱在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上述帖文因微博用户举报,被微博平台依据微博社区公约于同日10时8分予以处理,处理前被阅读22397次。罗昌平于7日6时20分删除该帖文,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于13时48分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致歉声明,但该帖文内容已经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当日14时许,罗昌平到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大东海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查明:被告人罗昌平曾系知名媒体人,于2009年9月9日注册新浪微博账号“罗昌平”。罗昌平使用上述微博账号曾发表侮辱、嘲讽英雄烈士等违法帖文9篇,9篇帖文阅读量累计17613621次、评论量19152条、转发量32015次。其间,新浪微博账号“罗昌平”因发表言论违反微博社区公约被平台处置30次。

 

法院认为,中国人民志愿军的英雄事迹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伟大抗美援朝精神跨越时空、历久弥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需要全体中华儿女永续传承、世代发扬,绝不容许亵渎、诋毁。被告人罗昌平在互联网上侮辱英烈,否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抗美援朝精神,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应依法惩处,并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罗昌平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愿意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8万元,用于抗美援朝烈士精神事迹纪念、宣传等公益事业(并已支付到位于辽宁省丹东市的抗美援朝纪念馆),法院予以认可。辩护人请求对罗昌平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公诉机关提请对罗昌平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均予采纳。

 

针对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城郊法院也作出了判决:责令被告人罗昌平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宣判。

 

发布道歉信

 

2022年5月21日,罗昌平委托代理人主动联系报社履行法院判决其附带民事判决部分,5月23在《法治日报》等3家媒体刊发的致歉信。

 

致歉信全文如下:

 

致歉信

 

2021年10月6日,本人针对电影《长津湖》在新浪微博上发表的错误言论,造成广泛传播,不仅侵害了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也伤害了英雄烈士家属的情感,引起广大网友的愤怒,更为法律所不容。本人尊重并服从法院的判决,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与家人积极做了一些弥补工作。我已受到法律的惩罚,现再次诚恳向英勇牺牲的志愿军烈士致歉,向英雄烈士家属致歉,向社会公众致歉。亲历此事,本人将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承诺今后无论以任何形式发表观点,绝不使用侮辱性言辞、过激性言论;同时真诚缅怀英烈,捍卫英烈荣光,传承英烈精神,尽己所能做一些公益活动,力争消除负面影响。希望大家以我为戒,深刻认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不容诋毁。

 

致歉人:罗昌平

2022年5月23日

 

事件评论

 

英雄烈士是“拿出自己的生命去殉我们的事业”的人。“为什么战旗美如画?英雄的鲜血染红了它。为什么大地春常在?英雄的生命开鲜花。”千万英烈用生命夯成共和国大厦的坚实基座,无数英魂用信仰铸就中华民族的精神丰碑。如今的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享受着幸福生活,更应该明白:我们并非生活在和平的世界,而是有幸生活在和平的国家;世上从来没有从天而降的安全,岁月静好,那是因为有人在为我们负重前行。慎终追远,不忘来路。传承英烈精神,才能挺起民族脊梁;铭记英烈遗志,才能走向光辉未来;捍卫英烈荣光,就是守护我们的光荣历史和崇高信仰。

 

然而,个别人数典忘祖,别有用心地诽谤英雄、诋毁英烈,挑战道德和法律底线,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近年来发生的有,网民“作业本”污辱烈士名誉、网民“辣笔小球”诋毁贬损戍边英雄、网民“罗某平”侮辱志愿军英烈。这些人为博取眼球、收割流量,在网络空间散布历史虚无主义,歪曲事实、诋毁烈士,他们在亵渎英雄的同时,误导大众、毒害青少年,充当了敌对势力的帮凶,危害巨大。必须对其严厉谴责和依法惩处。

 

回击诋毁抹黑,需要法律武器;捍卫英烈荣光,就要敢于担当。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要求,“全社会都应当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刑法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纳入犯罪,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为捍卫英烈名誉、荣誉提供了法律武器,体现了国家捍卫英烈的坚定意志。各级党委、政府和宣传、教育等部门要依法履行教育引导职责;信息发布平台、自媒体从业者要担起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严格审核把关;网信电信、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要依法监督管理,用法律武器捍卫英烈名誉、荣誉,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形成震慑、以儆效尤。(中纪委网站评罗昌平侮辱英烈案)

 

作为网络“大V”,在网络上具有一定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其本人更应该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谨言慎行,自觉自律,为其言论负责。“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我们在享有言论自由的同时,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周光权 评)

编辑:叶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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